□记者赖隽群通讯员陈明霞丁晓晚报讯昨天下午,柳南区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柳州市首例、同时也是广西首例“醉驾入刑”案,醉驾司机陈战辉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由于陈战辉服判不上诉,此判决生效。陈战辉当庭现身说法:“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千万不要酒后驾车!”昨天的庭审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柳南法院大法庭内听庭者众。审判员依照简易程序进行独立审判。据了解,柳州市“醉驾入刑第一人”陈战辉,同时也是广西“醉驾入刑第一人”。“醉驾入刑”的新规定实施不到1小时,他就撞上了“枪口”。
剃着光头、着黄马夹的他
(如图)有些激动,但没为自己
辩解:“我认识了自己的错误,错了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他恳请法官考虑:“我喜爱柳州,现在我的同事们已经知道我这事,但老板还不大清楚。如果脱 岗太久,我可能会被解雇,丢掉我在柳州的‘饭碗 ’,不得不离开柳州,可我不想离开这里。”陈战辉说之前他并不知道这样会获罪,所以1个人就喝了1 斤多22度的米酒,事发后才知道严重程度,希望法官对他做出宽大处理。
柳南法院工作人员对本案的审理,在中国法院网上进行了实时同步图文直播。休庭十分钟后,法官做出当庭宣判:陈战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陈战辉没有异议,服判不上诉。
审判后,陈战辉告诉记者,除了和他一起喝酒的哥哥,其他家人对他的事还不知情:因为他年迈的母亲身体不好,孩子才2岁多。进了看守所后他时常反思,特难受、特后悔。
尽管由于他从事的销售工作的性质,饭局、娱乐等应酬不可避免,但陈战辉说他因为有了案底,以后再喝酒时心里总有个结,会一辈子忘不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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