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晓颖晚报讯12日晚,一名面容憔悴的男子在其女友陪同下,来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投案自首。
该人名叫陈某,现年39年,系陕西省铜川市人。2008年6月7日晚,在柳州打工的陈某应朋友阿红之邀为人“处理”经济纠纷。
他们一伙11人将出租车司机黄某挟持至百饭路的一座小山上,采用殴打 、竹签扎手指等暴力手段,强迫黄某写下欠款6万元的欠条。
在黄某的妻子交来1.万元后,他们才将黄某放走。陈某事后分得1000元“酬劳”。
案发后,黄某即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阿红等10人陆续被抓获归案,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5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侥幸逃脱的陈某被警方上网追捕。
陈某闻知同伙落网后,不敢逃回陕西老家,别的地方更不敢去,只好继续在柳州藏身。由于 害怕暴露身份,他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租房,而是遮遮掩掩地四处找朋友借宿。白天窝在住处睡觉 、看电视,晚上外出打苦力零工赚取生活费用,做起了昼伏夜出的“夜行人”。已经离异的他又结识了一名柳州女友,但却无法光明正大地相处,精神和生活的压力让其身心俱疲。
不久前,陈某看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
厅 、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敦
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了解到投案自首可获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还可取保候审。在与女友反复商量后,陈某决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早日解脱。
鉴于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其犯罪行为,办案民警依法给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由其女友为其担保。昨日上午,陈某申请外出1天治病亦获得批准,此时,他才真正感受到了正常生活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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