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家住柳州市的寂寞男子阿刚,本想在网上寻求刺激,不想却落入了男子兰某利用手机微信设置的“温柔陷阱”,被其先后骗走13万余元。11月12日,柳南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兰某当庭表示认罪,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网上交到“女朋友”
人到中年的阿刚结婚多年,事业有成,但随着婚后生活归于平淡,于是想在网上寻求感情寄托。他通过手机下载了微信聊天工具后,通过“摇一摇”等方式寻找女性网友聊天。
去年6月的一天,正用手机微信与朋友聊天的阿刚,看到有人申请加为好友,于是打开对方的头像查看。“哇,美女!”欣喜不已的他当即通过对方的好友申请,并开始与对方聊天。
聊天中,这名自称“小芬”的女网友频频向阿刚示好,而且言语中不乏温柔。一来二去,两人在网上建立了“恋爱关系”。“小芬”的甜言蜜语,让阿刚不时想入非非。
借款之后玩失踪
与“小芬”交往一个多月后,在阿刚的再三要求下,“小芬”终于答应见面了。然而,到了见面当天,“小芬”却并未出现,而一名自称“小芬”弟弟的男子兰某则出现在阿刚面前,并告诉阿刚,“小芬”因为借高利贷无力偿还,如今已去外地亲戚家借钱去了,因此不能来见阿刚。
后来,兰某向阿刚提出借款要求,并表示自己可以帮阿刚在“姐姐”面前美言一番。阿刚没有细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汇给对方。后来,“小芬”也在微信中多次向阿刚借钱,而阿刚也是有求必应,先后汇款13万余元给“小芬”。
借钱之后,阿刚慢慢发现,这名自己一直没有见过面的“女朋友”渐渐对自己疏远起来,且绝口不提还钱。阿刚这才开始有所警惕,意识到对方身份可能有假,多次找到兰某打听“小芬”下落。
一开始兰某只是言语搪塞,一会说“小芬”去外地,一会又说“小芬”已经结婚了;后来阿刚发现,连兰某也“人间蒸发”了,联系不上了。意识到上当受骗,阿刚于是报警求助。
犯诈骗罪一审领刑
去年9月4日,兰某在西环路某酒店被警方抓获归案,后被取保候审。今年8月9日,因涉嫌诈骗,兰某被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逮捕。
11月12日下午,柳南法院开庭审理兰某涉嫌诈骗一案。庭审中兰某称,因为觉得好玩,他假扮成女网友“小芬”,没想到阿刚竟然相信了,并跟他在网上谈起了“恋爱”,当推托不掉阿刚的见面要求后,便又冒充“阿芬”的弟弟赴会,而从阿刚那里骗来的钱均被其去外地旅游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但因兰某能够认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建议法院在4年6个月至4年8个月时间段判处兰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兰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受害人阿刚愿意借钱给兰某的意图主要是为了与“小芬”建立男女朋友关系,阿刚本身已经结婚,说明其借钱给兰某的目的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阿刚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法庭对兰某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日下午,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公诉机关的起诉,并根据兰某自愿认罪等减轻处罚情节,当庭作出一审宣判: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1
今报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冼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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