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黄献斌告诉记者,8月28日,物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该门面的业主,该业主在装修期间已经违反了购房时签署的《兴佳·山水福地室内装修协议》第三条,“不能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等主体结构部件”等相关管理条例,并要求该业主按照原来签署的协议恢复其原貌,不然将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通知函发出去后,业主也没有任何表态。施工仍依旧继续,物业也只有通知 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将该门面违章搭建的情况及现场图片向“柳州是我家”微信号发送,管理员反馈他们已受理,待有处理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反馈回来。
9月28日,城中区 “两违办”答复,他们已下达公告,但业主拒绝配合调查,所以当天又将《处罚意见书》报请市规划局批复,一旦认定其存在违法事实,便启动强拆程序。
日报记者帅君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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