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1年7月广西成为全国第二批器官捐献试点省份,柳州市工人医院和人民医院也获得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医院资质。目前为止,柳州市共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20例,还有123人报名登记成为器官 、眼角膜捐献自愿者,138人报名登记成为遗体捐献自愿者。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说,从这些数据看来,柳州有很多胸怀大爱的市民,他们理解 、接受在过世之后捐献有用的器官 、眼角膜或者遗体,用于临床医疗或者医学科研 、教育事业。
但这些捐赠对于医疗需求来说远远不足,国家卫计委明确,今年开始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成了唯一来源。
目前,柳州市该项工作面临的困境也是全国性的。其中“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很多人一时间难以接受在过世后“再挨一刀”。黄先生夫妇曾打电话到晚报表示愿意登 记为遗体捐献者,却遭到儿女们的反对,儿女的理由是老人要“入土为安”否则对后人影响不好,夫妇俩很无奈。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邓常萍介绍,除了捐献者自由表达捐献意愿外,在实施捐献时父母 、配偶 、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需签字同意,因此器官或遗体捐献与整个家庭有关。
还有一些市民对“无偿”捐献有偿使用器官有些误解。红十字会负责人解释,公民逝世后捐献出来的器官本身是无偿的,但是在器官获取之前,要对器官功能进行评估 、维护,以及器官获取 、储藏 、运输其中产生的药物 、器械耗材费用高,所以是“有偿”使用。当然,宣传力度不够,器官捐献机制不够透明,公众不了解就容易误解,也是造成公众信息受阻的重要原因。
这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提高公民对捐赠的认识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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