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大会暨国际器官捐献论坛上,中国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已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如今公民自愿捐献已成为唯一合法器官来源。目前中国器官捐献在数量上已处于亚洲国家首位,柳州市遗体器官捐献现状怎样?为何无偿捐献器官,患者却需要“有偿”付费才能使用?带着这些问题,昨日记者走访了市红十字会。
捐献自愿者有增无减
据市红十字会统计,从今年1月1日至8月24日,柳州市共完成器官捐献10例,眼角膜捐献2例,遗体捐献4例。今年有34名市民登记成为器官 、眼角膜捐献自愿者,63名市民登记成为遗体捐献自愿者。
据了解,从2011年至今,柳州市185人登记成为遗体捐献自愿者,144人登记成为器官 、眼角膜捐献自愿者。
“你不用跟我讲这么多,我对政策已比较了解。”不少爱心市民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成为遗体或器官捐献自愿者时这么说。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邓常萍介绍说,从报名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自愿者的数目上看,柳州市有很多胸怀大爱的市民,他们理解 、接受在过世之后捐献自己有用的器官 、眼角膜或者遗体,用于临床医疗或者医学科研 、教育事业。近年来主动打电话到市红十字会咨询成为遗体或器官捐献自愿者相关事宜的市民有所增加。这项救助他人造福社会的事业,正逐渐得到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仍受到传统观念制约
《中国器官捐献指南》主编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等待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众多病人仍在苦苦等待。”邓常萍说,目前该项工作面临 的困境是全国性的,主要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制约。数千年来“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很多人一时间难以接受在过世后“再挨一刀”。不过,一个国家的传统文化都是两面性的。关于器官捐献,一方面,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有死者为大 、入土为安等旧观念。但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也有慈悲 、助人 、舍生取义等这样善与美的一面。此外,宣传力度不够,器官捐献机制不够透明,也是公众不了解 、不支持 、不参与的一个原因。
为何无偿捐献器官,患者要“有偿”付费才能使用?据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士介绍,这其实就如无偿献血为何“有偿”用血一样,是由于公众对该项工作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误解。公民逝世后捐献出来的器官本身是无偿的,但是在器官获取之前,要对器官功能进行评估 、维护,以及器官获取 、储藏 、运输,这其中都要产生药物 、器械耗材等高额费用,不了解这些,就很容易给人以强迫患者“有偿”使用的印象。
捐献器官须符合5个条件:年龄不超过65岁,无HIV(艾滋病病毒)感染,无药物滥用史,无转移性恶性肿瘤或不可治愈的恶性肿瘤,无活动性的未经治疗的全身细菌 、病毒或真菌感染。
日报记者曾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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