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运奇汪某是个染上盗窃恶习,又屡教不改的少妇,经常带着一岁多的女儿做掩护到超市偷东西。某超市发现货物无端短缺,经查看监控录像,发觉一个带小孩进超市的妇女行迹十分可疑。仔细看下去录像非常清楚,10月9日中午12时许,该女子在超市偷了一瓶价值140元的花生油。22日10时许,某超市营业员发现该女子再次出现,立即报警。经警方调查得知,该女子是个小偷小摸的屡犯,不久前就因盗窃被黄村派出所处理过。根据汪某盗窃的事实及其认错悔过的态度,中南派出所依法对汪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见27日《柳州晚报》5版。)看完这篇法制报道后,真叫人心中五味杂陈 、哭笑不得,唯有扼腕长叹:人心不古!诸位不妨想想,地球人都知道,普天之下,唯有母爱是最伟大最善良最无私的。就这么一个大家都以为是颠仆不破的真理,竟被汪某这个当妈妈的给动摇了。这个汪某是个已离异的单亲妈妈,天下有数不清的职业,只要不怕苦和累,都能养家糊口,愉快生活,可她都不愿做;人间有学不完的美德榜样,数不尽的效仿良习,可她都不愿学;偏偏因好逸恶劳 、好吃懒做,沾染上令人不齿的盗窃恶习。喜欢不劳而获的她,缺小件生活用品时,就进超市以一岁多的女儿为掩护,顺手牵羊;缺大件生活用品时,就独自进超市作案;究其原因时,她竟恬不知耻地说:“一个人好跑点!”汪某的行为危害多多:一是祸害超市,把超市当成自家的仓库,缺什么就进去偷什么,长此以往,超市哪受得了;二是劳累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还要劳心劳力为她女儿找落脚的地方;三是害了自己,一个芳华正茂的少妇,却给人们留下一个丢人现眼的偷儿污名,今后怎么在社会上过日子;四是危害了社会,经常盗窃作案,给社会治安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特别严重的就是这第五,伤害了女儿既幼小又洁白无瑕的心灵!女儿已将近两岁,根据这个妈妈当着女儿面丑陋地表演,其女儿在潜移默化中,纯洁的心灵已经受到了伤害,妈妈的美好形象已经受到了影响。如果这次汪某从拘留所出来后还不知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后果将会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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