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祉婧
晚报讯 15日,记者从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简称“鱼峰食药监局”)获悉,近期,鱼峰区晶远超市因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牛栏山”陈酿白酒,而被扣押了13瓶“牛栏山”陈酿白酒,并收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来,市民吴先生于4月11日晚上在晶远超市购买了一瓶“牛栏山”陈酿白酒,饮用了近50克白酒后,身体出现了不适症状。随后,他发现自己购买的“牛栏山”陈酿白酒的酒瓶上并没有防伪识别码,于是找到超市老板进行索赔。因索赔未果,他拨打了12331向食药监管部门投诉反映此事。
接到投诉后,鱼峰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晶远超市开展检查,发现超市还有13瓶“牛栏山”陈酿白酒。因超市负责人李某无法提供这13瓶“牛栏山”陈酿白酒的台账,于是执法人员将这批酒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此事。后经检验,晶远超市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系假冒产品。
记者从鱼峰食药监局了解到,晶远超市负责人李某曾对该局工作人员表示,13瓶“牛栏山”陈酿白酒是供应商邓老板的业务员龙某放到他超市里销售的,因此他怀疑自己被坑了。
不过,由于李某的确存在售卖假酒行为,且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应履行索证索票等责任,向供货商索要生产厂家生产资质证明、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供应商资质证明、购进票据等相关材料,才致使其出现了售卖假酒的行为。执法人员考虑其无主观故意,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中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继续发生,于是对晶远超市开出了警告、没收所扣押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如果晶远超市一开始就能做到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即使被群众举报售卖假酒,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因此,该局提醒,食品经营者进货时一定要履行索证索票等责任,并建立购销台账。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辨别真假食品,提高警惕。若因食用食品出现身体不适,可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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