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覃科)23日,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为给市民一个安全放心的运动环境,柳州市从今年8月开始将对市体育中心、市游泳馆、李宁体育馆周围的健身步道试运行人车分流,机动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进入体育场馆周围的健身步道。
据了解,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市民来到体育场馆运动健身。而一些机动车辆不自觉停靠、行驶在体育场周围的健身步道上,给市民运动健身带来隐患。为了给市民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运动健身环境,柳州市在这些体育场馆周围设置600多个停车位,放置护栏,车辆只能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进入护栏内的健身步道。
此外,为了防止车位被“僵尸车”占据,市体育局将在这些体育场馆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市民可临时免费停车1小时,对于前来运动健身的市民,可到其运动健身的体育场馆索要盖章小票免费停车3小时。非机动车在试运行期间可进入健身步道,下一步也会设置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地,让市民停车放心、运动健身开心。
此次的试运行时间为3个月,市体育局也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市民的反馈及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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