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覃乐维 李书厚
一场大病,往往会压垮一个家庭,为减轻家庭负担,近年来,网上爱心众筹已成为不少困难家庭的选择。近日,游女士通过柳州晚报微信反映了一件很闹心的事:她母亲因为突发重病住院治疗,因家庭困难,他们就在网上发起了爱心众筹,目标金额是200万元。在筹到3.7万多元的时候,她二姐夫就提前停止了筹款,并提了现。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二姐夫并没有将全部的爱心款用于救治患者,而是从中挪用了约6000元用于还信用卡。事情果真如此吗?
当事人:
众筹的爱心款被二姐夫挪用了
近日,记者来到市人民医院就此事采访了游女士。在医院心血管内科的病房里,记者见到了游女士及她的母亲。游女士告诉记者,她们一家人来自贵州省的一个山村,她在家中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已经出嫁了的姐姐,下有一个小妹,她和妹妹尚未出嫁,父亲在老家工作,母亲则常年在柳州,家里经济状况并不好。
大约在两个月前,由于母亲身体不好,她和小妹就辞掉工作赶来柳州照顾母亲。7月2日,因母亲病情不见好转,她便带着母亲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为多器官功能损害、扩张型心肌病等。母亲当即被安排住院治疗,其间还一度转入了重症监护室,好在经抢救后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前后共花了5万多元。
“我姐夫告诉我,医生说我妈妈的病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才能痊愈。”游女士说,她母亲住院治疗期间,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她二姐和二姐夫在网上发起了众筹,目标金额是200万元,收款人为其二姐,计划用众筹所得的钱给母亲做心脏移植手术和后期的调理。
记者查看网上的筹款信息,标题为“我妈妈要做心脏移植手术,好心人救救我妈妈”,筹款的目标金额确为“200万元”,收款人为“游××”。
经过一段时间的众筹,在筹得3.7万多元的情况下,她二姐夫就提前停止筹款,并将爱心款提现到了银行卡里。
随后,二姐夫和二姐外出打工,并将存有爱心款的银行卡交给了她。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查看银行卡时,却发现卡内的余额只有3.1万余元,比筹款所得少了约6000元。游女士对此很是不解,在询问她二姐后才得知,相差的约6000元,竟然是被她二姐夫拿走了。她便与二姐夫进行沟通,打算要回这笔钱给母亲治病,但两人沟通的结果是,二姐夫将她的微信拉黑了。
游女士认为,在网上筹到的钱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目的是给母亲治病,现在却被二姐夫挪用了,她觉得很难过。
提现者:
承认拿走了部分爱心款 表示发了工资就补上
可事情果真如此吗?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游女士的二姐和其丈夫翟先生。游女士的二姐表示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并称她是事后才知道丈夫拿了部分爱心款。而丈夫之所以拿这笔钱,是因为照顾老家的老人时透支了信用卡,需要用这笔钱先还信用卡。不过她表示,只要一发工资,他们就会补上这笔钱。电话中,翟先生也承认确实拿走了约6000元,但他称,在将这笔钱拿走时,他已告诉了岳母并得到了岳母的同意。
翟先生说,了解到岳母如果做心脏移植手术,估计需要200万元的治疗费,他这才将筹款目标金额设为200万元。可为何只筹到3.7万元就停止了筹款?翟先生解释道,因为当时母亲住院需要交钱,他们没钱,通过和众筹平台协商后,决定停止众筹,用已筹到的钱先给母亲交治疗费。
7月31日下午,记者再次与翟先生取得联系,他称因为还没有发工资,所以还没有能力将钱还上,不过只要发了工资他就会马上补上。
筹款平台:
希望能以病人病情为优先出发点
7月31日下午,记者与筹款的网络平台取得联系。对方表示用户在平台发起的筹款金额,会由审核团队根据患者医疗地点所在地域、病情等因素并结合大数据一起按照相关审核制度进行审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众筹款项的提款人需是患者的直系亲属,本次筹款的收款人为患者的女儿游某某,对于款项被女婿挪用的问题,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希望他们能以病人病情为优先出发点妥善解决家庭内部问题。
就此事,记者还咨询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黄律师认为,游女士二姐夫的行为涉嫌侵占。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众筹所获得的款项,是为帮助救治患者而做的赠与行为,该笔善款的所有人应为患者。游女士二姐夫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甚至可能构成侵占罪。游女士可以先与其二姐夫协商,让其尽快归还款项,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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