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报道
柳州讯7月29日,在柳州市胜利立交桥上,一辆大货车与一辆越野车相互别车,引发两车相撞并剐蹭到其他车辆的事故(详见本报7月30日4版报道)。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双方驾驶人控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进行酒精检测,扣留涉事车辆。柳北大队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初步问话后,发现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案件随后移交交通犯罪侦查大队。
侦查大队从智能交通系统调取监控,当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黄某驾驶桂BL××××大货车从学院路延长线往河东大桥行驶至河东大桥东,遇上曾某驾驶的桂BJ××××越野车从匝道驶来,越野车的突然驶入,成为了这一矛盾的导火索。据黄某称,当时曾某突然驶入,他立即减速鸣笛示意,鸣笛后,越野车在他前面减速,行驶缓慢。
从河东大桥到胜利立交桥,大货车与越野车在车流中发生别车行为7次,两车相撞后,大货车继续行驶将越野车推行至立交桥边缘。
在问话过程中,黄某表示,当时他被越野车的行为激怒,“我见他一直都在针对我,我脾气也上来了,撞到一起以后火气上头,就加了一点油门直直往前开,最后把他顶到了桥边”。
鉴于货车司机黄某无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做出故意别车、冲撞其他车辆的行为,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对大货车司机黄某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刑事拘留。8月1日晚8时,民警押送黄某到看守所进行拘留。
据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越野车司机曾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2毫克/百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曾某交代,事发前一天晚上他在家喝了一钢化杯的白酒,事发当天并未饮酒。下一步,柳州交警将对曾某进一歩调查并依法处理。(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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