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货车司机黄某被刑事拘留
越野车司机曾某接受调查
通讯员 韦慧 记者 张威
晚报讯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通报,7月29日13时许,在胜利立交桥上发生的两车“斗气”相撞事件(相关报道见7月30日晚报11版)已有初步结果。大货车司机黄某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另一方的越野车司机曾某则被查实当时属于酒后驾车。
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说,事发当天,在柳北区胜利立交桥上,一辆大货车与一辆越野车相互斗气、别车,引发两车相撞并剐蹭到其他车辆的事故。当时,大货车推着越野车向道路的左前方前行了20余米后,将越野车卡在桥边,两车才停了下来。当天在互联网上,不少市民都在讨论此事。
民警接警赶赴现场后,将双方驾驶人控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进行酒精检测,并扣留两辆涉事车辆。民警从智能交通系统调取监控,通过查看录像发现,在当天13点30分左右,黄某驾驶大货车从学院路延长线往河东大桥行驶至河东大桥东时,遇上了曾某驾驶的越野车。当时曾某是从匝道驶来,由于越野车进入立交桥主干道时较为突然,导致双方随后矛盾升级。黄某称,他看到曾某驾车突然驶入后,已经减速鸣笛示意。但鸣笛后,曾某驾驶的越野车不仅不避让,还故意在他前面减速,行驶缓慢。
随后,两车互相之间继续“斗气”,他们从河东大桥一路行驶到胜利立交桥,在车流中发生互相别车达到7次,严重影响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两车在第一次发生碰撞后,大货车并未及时停下,而是继续行驶将越野车推行至立交桥边缘。胜利立交桥下方是铁路,如果撞破护栏发生坠落,后果将不堪设想。两人驾车“斗气”,不仅影响到两车人员安全,还危害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黄某还说,当天他是准备到太阳村运河沙,没想到途中被曾某的行为激怒。“我脾气也上来了,撞到一起以后火气上头,就加了一点油门直直往前开,最后把他顶到了桥边。”
鉴于货车司机黄某无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做出故意别车、冲撞其他车辆的行为,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对大货车司机黄某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刑事拘留。1日晚上8点,民警押送黄某到看守所进行拘留。
据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越野车司机曾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2毫克/百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曾某表示,事发前一天晚上他在家喝了一杯白酒,事发当天并未饮酒。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办案民警了解到,目前还在对曾某在该事件中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具体处罚将在调查后依法进行。
(图片由市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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