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韦德盛
晚报讯 在一些“三无”小区、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停车难的问题,业主为了自己的爱车能有个比较固定的停放处,私自设置地锁“霸口”的现象很常见,但物业部门设置地锁的现象就少见了。近日,柳南区城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在责令限期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将地锁拆除,还路于民。
据了解,6月底,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向市长信箱投诉了柳南区红光路柳岸春晓物业方在小区公共道路和人行道上设置地锁的问题,案件转发到柳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后,该中心马上协调街道执法中队进行调查。据小区居民反映,物业部门说设置地锁是为了服务业主,其实是物业部门想通过设置地锁来收费。
经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小区内设置的地锁有数十个之多,有的设置在小区道路上,有的设置在小区人行道上,其中大部分是物业部门设置的,也有个别是业主设置的。城管队员依法给物业部门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物业部门一直没有整改,只表示同意拆除。7月中旬,城管部门和信息中心组织人员一次性拆除了45个地锁,但仍有10多个由于车辆没有开走无法拆除。7月26日、27日,他们又组织人员拆除了15个,目前可视范围内的地锁已拆除完毕。
据了解,小区公共通道、人行道属于小区居民所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占有。如果小区要设置地锁,需要业委会同意。如果没有业委会,则要得到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该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设置地锁问题并没有进行公示,更没有得到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侵占了业主的公共利益。
城管队员介绍,该小区地锁的拆除行动进行了三次,第一次拆除后,投诉人对处理情况不满意,原因是没有把所有地锁拆除完。小区不是交警部门的管辖范围,城管部门也无法对小区内合法的车辆进行拖移。如果车辆没有开走,地锁是无法拆除的,希望市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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