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12月11日,记者从广西高速公路柳州运营公司了解到,2020年1月1日以后,未安装ETC的柳州籍车辆,将无法享受目前由柳州市政府埋单的高速区域免费通行优惠政策。
目前,由柳州市财政为柳州籍车牌车辆通行柳州北收费站至洛埠收费站区间,以及货车通行G72高速公路(新兴站至柳州东站区间往返、新兴站至官塘站区间往返、柳州东站至官塘站区间往返)统筹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因此,从2020年1月1日起,办理了ETC的柳州籍车牌车辆通行北环高速公路,可以继续享受柳州市车辆统筹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政策;没有办理ETC的柳州籍车牌车辆,则需要现场自行交纳通行费,不能再享受免费政策。
此外,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也不能享受柳州市的车辆统筹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广西高速公路柳州运营公司表示,希望广大车主在2020年1月1日前,抓紧免费办理安装ETC车载装置,以便继续享受优惠政策。不愿办理ETC的车辆,请现场配合收费站工作,足额交纳通行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阻塞收费站。不听劝阻或者扰乱检测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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