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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记者岑琴
1月3日上午,有多个网友向“南国今报”微信公众号传来多段爆料视频和图片,图片配文称视频拍摄的是荣军路口岗亭:有交警野蛮执法、现场收钞票,电动车主开车还要有摩托车驾驶证。
男子对着交警拍视频
这段1分55秒的视频中,一男子对着岗亭内的一名交警拍摄,边拍边说:“交警野蛮执法,现场收钞票……”并反复问交警:“我就问你,电动车几时(什么时候)实行要摩托车驾驶证?”
交警说:“你一个晚上在这里干扰执法,你听得懂了吗?你喝了两杯酒就回去好好睡觉,不要出来吵事。”
那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发生的呢?交警介绍事情经过
1月3日,记者就该段视频采访了鱼峰交警大队。鱼峰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视频中执勤的民警为该大队交警谭正平。事情经过是:2019年12月31日晚上8时许,鱼峰交警在荣军路与屏山大道十字路口按要求进行交通整治时,一对年轻男女合乘一辆挂牌的轻便摩托车经过路口,还带着一只大型犬只。路口民警将他们拦下例行检查时,驾驶该车的男车手无法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因其无证驾驶,民警对该轻便摩托车予以暂扣。
当晚10时许,民警谭正平在屏山大道荣军路口岗亭内对交通违法者开具罚单时,一名中年男子手持一份扣单直接插到队列的前头,说他女儿骑了他的电动车被暂扣了,并质问谭正平“柳州什么时候骑电动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等问题。
谭正平说,按照正常程序,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是不会向违法当事人要驾驶证的。估计该男子所说的,是上述轻便摩托车被暂扣的事情。因为该男子不是违法当事人,而且喝了酒,谭正平没有向其过多的解释,并劝他早点回家休息。“那名男子来来回回五六趟,还辱骂我们,前后纠缠了40多分钟。”谭正平说,该男子在岗亭窗口处不断询问同一问题,严重影响民警的正常执法和其他业务的正常办理。
谭正平多次制止其行为,群众也在旁边劝阻,但其仍不理会。谭正平向交警监控指挥中心汇报,后巡警出警才将其劝离。
交安法规定现场可缴纳罚款
一名网名为“命由己不由天”的网友在给今报发来该段视频的同时,还发来了一段文字,对交警现场收罚款表示质疑:接受处罚为什么是直接收缴现金?这个罚款到底是进国库还是他自己的口袋?我就想知道这个钱到底可以直接现金缴纳给交警同志吗?
那么,交警在现场做出处罚可以收取现金吗?对此鱼峰大队回应:民警在现场对违法当事人开具罚单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现场缴纳罚金,也可以到大队缴纳罚金。很多人为了方便,都选择在现场接受处罚。每一单处罚都是与罚单相对应的,并不存在民警私自收钱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鱼峰交警大队表示,当事男子不仅妨碍了民警的正常工作,并使用手机拍摄视频发至网上,误导网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大队已将该案件向鱼峰分局进行通报,分局将对该男子的行为将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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