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朔 记者 张威
晚报讯 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一起事故提醒市民,目前疫情期间虽然道路上车辆较少,但驾车外出仍应注意行车安全,不能放松警惕。
根据该支队通报,11日上午8点40分,民警接到报警:在维科路与葡萄山路交会路口,一辆蓝色轿车与一辆白色小型货车相撞,有人员受伤,120医护人员到场进行救援。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在现场,民警发现小型货车右侧车门有较严重变形损坏,驾驶人韦先生没有受伤。轿车车头严重损坏,车内安全气囊弹出。轿车驾驶人周先生头部及颈部受到撞击后有轻伤,被医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小货车驾驶人韦先生在行驶到事发路口时,未让右方的轿车先行而导致事故发生。轿车在被撞后车头冒烟,所幸没有起火。根据相关规定,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右侧车辆有优先通行权。该起事故,韦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周先生因驾车中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虽然目前柳州市路面上车辆以及行人较少,但更容易导致驾驶人麻痹大意,驾车出行不注意减速和让行,导致车速过快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市民引以为戒,在路上车少人少时也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途经路口等处注意减速让行,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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