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有关程序,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已完成设立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四川合江临港工业园区。
二、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酿酒、茶、农副食品。
三、开发区设立地点在泸州市合江县。开发区设立核准面积为198.99公顷,四至范围:区块一东至榕山场镇,南至国道G353,西至大殿溪,北至长江;区块二东至合江镇石堰村,南至合渝路,西至合江镇槽房村,北至长江。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8-8670563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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