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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两建筑工地扬尘处理不到位 市环保局要求立即整改

来源:泸州日报 2017-08-09 19:54   https://www.yybnet.net/

阳雀山中学建筑工地内部分裸露的土地没有采取覆盖措施。 本报记者 张婷 摄

本报讯(记者 张婷) 昨(8)日,市环保局接到市民反映,龙马潭区金带路阳雀山中学及酒城国际建筑工地扬尘处理不到位,车辆带泥上路。当日,记者与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两处建筑工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阳雀山中学建筑工地与酒城国际建筑工地相邻,车辆进出依靠同一条道路,建筑工地内降尘设施过水槽被两辆车堵塞,无法发挥作用,形同虚设,建筑工地门口有少量泥土。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建筑工地检查后发现,两处工地存在扬尘处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工地未设置高压水枪,冲洗设施仅有过水槽,工地进出车辆存在带泥上路的情况。工地内部分裸露的土地没有采取覆盖等措施,不能有效防止扬尘。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罗永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防止建筑工地扬尘,按照规定建筑工地必须全封闭施工;工地进出口通道、场内主要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应采用混凝土硬化覆盖;工地主要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水槽、尘沙井、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施工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整洁;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防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等。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针对建筑工地扬尘处理不到位的情况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针对阳雀山中学及酒城国际建筑工地扬尘处理不到位情况,市环保局及时通报了龙马潭区政府,要求责成相关部门立即整改,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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