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丽 记者 曾臻) “感谢吴法官,我在工地干活受伤,赔款被拖欠了三年多,没想到我申请执行不到十天,法院就把我的赔偿款执行到位了。”1月19日,申请人胡某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当天,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快速执行并发放两起涉民生案件案款共计11.9万余元。
在第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人胡某因在被执行人泸州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被高空落下的木板击中致左股骨骨折,住院三个多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该建筑公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经过前后达28个月的艰难维权,法院最终判决该建筑公司支付胡某赔偿款12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5万余元,还应支付7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胡某无奈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该建筑公司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但该建筑公司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将其各种理由各个击破,并警告若不立即履行,法院将对其单位或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最终该建筑公司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将赔偿款付至法院的账户上,此案圆满解决。
在龙马潭区法院强制执行的另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申请人李某在装修施工中,因不慎被钉子打伤左眼。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划拨被执行人冉某的银行存款4.9万元,从立案到执行仅7天时间,执行的快速举措得到了申请人李某的称赞。
据悉,为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快速发放案款”的工作制度,有效维护了贫困群体的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肖婷今年全国春运时间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一直以来,泸州市春运时间比全国春运时间提前10天开始,并推后15天结束。这意味着,从昨(22)日起,泸州市春运大幕已拉开。记者从市运管局和泸...
泸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泸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