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抽查现场
◎ 川江都市报记者 何晓梅 摄影报道
日前,由泸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市消防支队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主城区部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泸州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结构的办学行为,推进泸州市民办教育培训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安全工作以及无证办学等情况。其中,规范办学的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收费公示项目和标准; 是否存在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授课或与公办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行为; 是否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资格等信息;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办学范围、增加办学内容、改变办学地点等;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校舍是否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配备保安,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技防建设等。
期间,检查组先后来到位于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和江阳中路白招牌以及龙马潭区,对部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办学许可、招生宣传、设施设备、教育教学人员资格、办学场所安全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情况的专项突击检查,并对未经许可擅自办学的无证办学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调查取证,按规定出具了整改通知。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泸州市开展的这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大检查活动将持续到春节后,由各区县教育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整治,市教育局对各区县开展工作情况和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抽查。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参与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行为的公办学校在职中小学教师将进行严肃处理,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间要求暂停办学,整改结束后才能恢复办学。对于非法办学问题,则按照相关要求,由县(区)政府负责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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