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事关城市居民生活的民生工程。对于农贸市场的整治和建设,不仅有利于提升市容市貌,也将极大便利市民的生活。两会期间,泸州市人大代表陆曹蓉提出了《关于加强主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建议》。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陆曹蓉在建议中分析了目前泸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的现状:泸州主城区现共有农贸市场45处,其中江阳区22处,龙马潭区16处,纳溪区7处。但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张,泸州市农贸市场的服务能力明显滞后,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一是农贸市场建设滞后。旧城区为主的江阳区、龙马潭区的农贸市场在旧城区范围数量较多,而在近年发展较为迅速的区域,比如城西、城北新区,农贸市场建设明显滞后;二是农贸市场容量不足,现有农贸市场几乎都存在面积偏小、容量不足的情况,导致部分固定经营商户将摊点摆在市场外,自销农户无法在市场内摆设摊点而占街经营,市场管理难度大,新建居民区因没有规划农贸市场或是建设后成为“空壳”市场,从而形成了马路市场。三是部分农贸市场还存在设施不完善、整体档次较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目前泸州城区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陆曹蓉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未来发展结构的需求,坚持整体协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和调控引导。
二、远近结合,改造和新建相统筹。首先解决现状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农贸市场实施提升改造,限期达到规范标准,再合理布局新增农贸市场,逐渐形成具有区域辐射能力的完善的农贸市场服务网络。
三、统一要求,明确建设标准。在农贸市场的建筑结构和形式上进行明确要求,不得再建大棚结构的农贸市场,且要求舒适、安全、卫生、环保,给排水、供电、消防、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符合要求。
四、健全机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政府、商务、住建、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共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配置、税费优惠等政策,保障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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