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临时停车也可以包月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摄影报道
每天晚上回家停好车,到第二天出门开车上班,每晚停一次车要缴两次停车费,市民周先生觉得这样的停车收费有些“坑”。近日,市民周先生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提出,建议城区占道临时停车收费时段稍作调整,白天收费时间起点从7点调整到8点。
上班族的苦恼:
每晚停一次车缴两次费
周先生家住江阳区灏景尊城小区,每天回家都会把车停放在小区附近的占道临时停车位上。根据城区占道临时停车位前的收费公示,收费时段为7:00-21:00,意味着晚上21:00以后、早上7:00以前可以免费停放。
周先生说,他下午6:00下班,一般会在21:00以前把车停放到车位上,第二天早上8:30上班,也不会7:00就去把车开走。因为前一天晚上和第二天早上是跨了一个收费时段,因此他每天要向工作人员缴两次停车费,共计6元。而周先生的苦恼也正是很多上班族的苦恼:很多上班族只要上班地点不是太远,都会和周先生一样,不会早上7:00去把车开走,也就会面临着停一次车缴两次费的问题。
对此,周先生认为,如果设置的夜间不收费时段是为了便民,那么不收费时段可以稍作调整,从早上的7:00延迟到8:00,因为一般上班族8:00都已经在上班路上了,这样就不用再缴一次停车费。“这样调整显得更有人情味,也更便民。”
工作人员提醒:
小型轿车80元就能包月停放
随后,川江都市报记者从负责江阳城区占道临时停车收费的醉美公司了解到,公司是按照《泸州市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收取占道临时停车费的。按照规定,收费时间是7:00-21:00,在一个收费时段即一天内,按次计费。
据工作人员李先生介绍,由于周先生停车跨越了一个收费时段,所以要按次分别收取费用。为了减轻像周先生这样的长期停放的车主压力,公司一直有包月停车的措施,小型轿车仅80元就能包月停放。但李先生强调,包月停车是包月不包位,因为是公共资源,所以包月车主也只能有空位才能停放。
对于周先生早上收费时段延迟一小时的建议,李先生表示,公司只能按照政府部门确定的收费时段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果要更改收费时段,只能由政府部门来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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