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泰安街道百乐园小区住户在网上反映,小区去年底安装了门禁系统和电子监控,今年6月,物业公司却让业主缴纳由此产生的电费,每户每年20元,而且一收就是3年。
这笔电费究竟该不该收?
业主王女士介绍,小区此前时有被盗、车辆被擦挂等事件发生,为了保证安全,部分业主提议并商量后,以动用维修基金的方式,安装了这套监控及门禁系统。而监控和门禁系统的电费,目前由物业代为收取,对此,大部分业主是没有意见的。但物业收的电费一收就是3年,而且必须交了电费才能领取门禁卡,这样直接激发了矛盾。
那么,百乐园小区的门禁及监控电费到底该不该收取?泸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如果有合同在先,费用收取自然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但该小区的监控和门禁作为后期安装,如果不在此前的物业服务合同内,所新增的电费是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收取的话,那么收费是合理的。成都商报记者 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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