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 泸县新闻 合江新闻 叙永新闻 古蔺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泸州市 > 泸州新闻 > 正文

泸州工程建设项目“先参保再开工” 本月起,泸州市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实现行业工程建设项目100%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100%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川江都市报 2018-08-09 09:21   https://www.yybnet.net/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本报讯 近日,泸州市人社局、住建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意味着,从8月1日起,泸州市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将实现行业工程建设项目100%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100%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先参保,再开工”。

根据《实施意见》,凡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等行业建设施工单位,均应落实相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其中,建设施工单位中相对固定的职工,仍由用人单位按原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从业人员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和标段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按属地原则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并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泸州市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

《实施意见》要求,要严格施工审批,建立参保约束机制。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和竣工备案等手续或证明时,必须提供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及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新闻推荐

泸州北方公司与泸州工投集团签署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陈艺记者袁小玉)7月30日,北化集团泸州北方公司与泸州工投集团举行了《军民融合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泸...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泸州工程建设项目“先参保再开工” 本月起,泸州市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实现行业工程建设项目100%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100%参加工伤保险)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