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近日,有市民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他2007年因单位破产倒闭下岗,导致2008年至2010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2011年重新就业后才继续缴纳,想咨询在2008-2010年这段时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可以补缴。
泸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有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如果之前缴纳过养老保险,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有一段时间没有缴纳,目前是可以补缴的。不过,现在补缴要按照补缴年限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今年补缴2008-2010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需要按照今年的标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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