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丽
本报讯川江都市报记者近日获悉,12月至明年2月,泸州市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解决医疗服务中违法违规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泸州市卫生计生行业内严肃查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医保定点机构,重点检查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诱导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虚记多记费用,串换药品、器械和耗材等行为。对医疗服务人员,要重点检查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故意忽略人证不符,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要进行重点检查。
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要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坚决整治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已将药房外包、出租、托管的医疗机构,应立即与相关企业终止合同。坚决打击、从严处置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行为以及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的行为。要立即停止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
坚决整治行业作风建设要求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各地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与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机构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
坚决整治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是否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等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等。
坚决整治卫生计生行业“黑”“恶”“乱”问题。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份子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对院内人员勾结“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要重点整治;对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要坚决打击;对不服从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不接受培训或随意涨落价格、私自收费的护工,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医院内部以及医院周边肆意加价、以次充好、强买强卖、宰客欺客、霸道经营的商家要联合整治等。
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处理雇“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要坚决关停,相关医务人员要坚决清理出行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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