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汤骏
6年前,60岁的黄贤华带着20多个农民工,从泸州到绵阳包了个修路工程。可工程因故中断,不但承包工程的保证金拿不回来,连本来付给工人的工资也没了着落。他回家后与女儿商量,将女儿的房产抵押贷款用来支付工人工资,干回了泥水匠的老本行。6年来,他在各城市的工地上打工,为了还债,黄贤华说自己不敢休息一天。(《川江都市报》2019年1月25日04版报道)
在对黄贤华的采访中,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从未后悔当年贷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为只有如此,才对得起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做人应该讲诚信,以后才会心宽路广。诚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石。
西汉时儒学家董仲舒提出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信”指守信用、讲信义,这是做人的根本,被看作是“兴业之道、治世之道”。由此可见,从古代开始,诚信便作为咱们的一种传统美德,一种做人理念,一种处事原则。
每近年关,农民工工资返还问题,一直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现象,也成为各地政府的一块“心病”。有报道直接采用“又到一年讨薪时”为标题,其言下之意,令人深思。从建筑领域来说,层层转包、矛盾转嫁的问题依然存在,处于“拖欠链”前端的开发商和施工方,一旦恶意欠薪,受伤最深的还是处于“拖欠链”下端的农民工。所以,诚信的缺失,让农民工们自然没了保障。
诚信是一个社会性问题,这得从源头抓起,首先用工方就得讲诚信。在农民工工资拖欠中,个人或者私营个体常常成为“主角”。这部分群体往往缺少正规资质,使得在诚信的维护上,很容易就出现了漏洞。于是,社会的监督,法律的监管,拿出什么样的制度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这一部分群体,应该有必要进行普法宣传,使其树立讲诚信的理念,让他们意识到,一旦触犯到“红线”,必遭严惩。
其实,在治理欠薪问题方面,各地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但如何让好的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仍然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维权的同时,更多的还是要将诚信做到前面,在允诺的时间内,让农民工们领到工资,温暖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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