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主只要守法开车,就不担心任何勒索,而是“我合法我自信”的坦荡心理。
◎ 川江评论员 黄勇
家住龙马潭区石洞的兰先生,几天前送两位亲戚回泸州,亲戚在水井沟下车之后,两位陌生市民以搭顺风车为由上了兰先生的车。在泸州高中附近,两名乘客表明身份是“运管”,正在查处非法营运。为了息事宁人,兰先生当场转了2500元钱私了。事后兰先生猛然醒悟是骗局,才报警求助。
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以运管执法为名实施诈骗,这背后是私车营运的问题。说白了,是很多私车车主存在侥幸心理。
其实早在数年前,泸州就出台了打击“黑车”的治理办法,对群众举报“黑车”线索的,最高予以1000元奖励;而对“黑车”违法行为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最高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此,无论是公车或私车,非法营运都不允许。在这一点上,车主明白,骗子当然也知道。
据报道,今年1月21日进入春运后,泸州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仍展开常态化治理,截至2月10日查处“黑车”非法营运71台。看得出,面对高压“黑车”治理,一些车主仍顶风作案,找“过年钱”,甚至有人还有贿赂工作人员,“花小钱买平安”的想法。当然,这也给骗子频频勒索,屡屡得手,提供了绝佳机会。不少非法营运私车被勒索后,车主选择自认倒霉,不报警。
换个角度看,骗子之所以冒充“运管”,正是看中了他们手中的执法权力。骗子觉得借助“权力”有利可图,于是铤而走险,这也说明了运管执法人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过去,外地就出现过运管执法人员“钓鱼执法”的事件,且屡见报端。要知道“钓鱼执法”本身就是非法行为,不仅会削弱法治的尊严,还可能摧毁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如果每一名运管执法人员都能够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就不会有假冒“运管”滋生的土壤。
再说,这种你情我愿的“有偿顺风车”,往往还可能产生一些不良后果。一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要对乘客负赔偿责任;二是,如果车主与搭车者发生纠纷,车主将面临非法营运投诉;三者,“有偿顺风车”存在安全隐患,无论是车主还是搭车者,一旦出现“引狼入室”,生命和财产都将受到威胁。
被勒索后,兰先生尽管也报了警,但也要检讨自己的行为,私家车主只要守法开车,就不担心任何勒索,而是“我合法我自信”的坦荡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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