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学生互动宣传毒品危害
◎ 肖则兰 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明蓉 摄影报道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昨日上午,江阳区法院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一场”庭审进校园 普法零距离 护航无毒青春”的宣传活动。无论是庭审前的普法宣讲还是庭审现场,都让大学生们耳目一新,特别是互动环节,大家更是积极主动参与。经过这次普法宣传,很多同学都对毒品有了进一步认识,表示不仅要自己远离毒品,还要发动身边人拒绝毒品。
深入浅出 仿真毒品展示掀高潮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毒品吗?”昨日活动现场,当主持法官话音刚落,就有不少同学举手争相回答,“海洛因、冰毒、摇头丸……”“回答正确”。在法官的引导和带动下,同学们不但知道了毒品的科学定义,还知道了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以及如何远离毒品。
江阳区禁毒办工作人员还带来了仿真毒品,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志愿者一起向同学们进行了现场展示,让同学们更直观地认识和了解毒品。同学们仔细观看,不时发出感叹并相互交流。
庭审交锋 正义与犯罪较量直击人心
2018年7月18日晚8时30分,沈某在其住处向叶某、曾某贩卖150元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及少量甲基苯丙胺(冰毒)。随后叶某、曾某被侦查人员挡获。当晚,李某向刘某联系购买300元的毒品,并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支付毒资300元,刘某随即联系沈某,从沈某处以260元的价格购得甲基苯丙胺片剂5粒及少量甲基苯丙胺。刘某将毒品交给李某后被侦查人员抓获。当晚10时许,侦查人员对沈某房屋进行搜查,现场挡获沈某、牛某(另案处理)二人并查获部分毒品。
经鉴定,上述查获的物品中,除床头柜抽屉铁盒内一包净重1.81克的甲基苯丙胺疑似物外,其余净重40.23克的毒品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时经检测,沈某、刘某均吸食了毒品。另查明,沈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多次判刑,刘某也因犯诈骗罪、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判过刑。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沈某、刘某均提出异议并狡辩,但面对公诉机关的质问和一组组证据,两人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0.5万元;沈某违法所得的人民币410元,刘某违法所得的人民币300元予以追缴,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毒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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