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梅影) 为推动“0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评审类职称证书遗失补办流程更简、服务更优,近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相关文件,取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丢失登报声明和单位证明,进一步优化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从即日起,专业技术人才证书遗失补办时,不再要求出具单位公函和个人登报声明,只需填写《泸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遗失证书作废声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
据悉,证书遗失补办具体流程为:
个人申办。证书补办人填写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后,交由现工作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单位根据个人档案资料,对补办手续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相应栏和任职资格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审核办理。证书补办人将手续材料直接交到市职改办(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802室),市职改办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程序打印、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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