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单位 :㎡、年、%、万元(人民币)/亩、万元(人民币)
序
号
地块
编号
土地
坐落
规划用
地面积
规划用
地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
年限
规划条件起始
价
保证
金
建设时间要求备
注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1510500-
2019-C-042
城西新城
云峰路西侧
53659
(合80.4885亩)
A51医疗
卫生用地
53659
(合80.4885亩)
医疗卫
生用地
挂牌50≤2.5
(且>1)
≤40≥20≤751101800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
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2510500-
2019-C-059
国窖大桥
连接线北侧
5611
(合8.4165亩)
商业设施用地、商务
设施用地(B1+ B2)
5611
(合8.4165亩)
旅馆用地、商
务金融用地
挂牌40≤3.2
(且>1)
≤42≥12≤438651500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
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0年5月6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须到泸州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收款单位: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开户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帐号:2304343429201035253)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
2020年4月29日15:00至2020年5月8日15:00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土地均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作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其中:510500-2019-C-042号宗地内弃土由竞得人自行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2、510500-2019-C-042号宗地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要求门诊、住院楼、科研实验楼等医疗建筑面积不低于72000m2,康养、恢复训练等康养建筑面积不高于50000m2,学术会议、培训中心、学员宿舍等培训后勤建筑面积不高于12000m2,建筑单体不得设计为成套型住宅。
3、现场竞价时,竞价人未按时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4、参照泸州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有序恢复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公告》,为有效做好疫情管控,本次挂牌会除工作人员和竞买人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挂牌会现场。竞买人(每家单位限两人)应提前1小时到达,并携带身份证原件、《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格式附后)进场,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dnr.sc.gov.cn:800)、“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hghj.luzhou.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89627
18783004755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8日
附件:
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人员
健康情况申报卡
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
身份证或常住地址:(市、州)(县、区)街道(乡镇)(具体门牌号)。
对下述内容如实申报,在相应栏划“√”
1.过去14天到现在,您是否有以下症状?
发热37.3度及以上() 咳嗽( ) 咽喉痛( )
胸闷( ) 呼吸困难( ) 恶心呕吐( ) 腹泻( )
其他症状( )如有,作具体症状说明
无上述症状( )
2.是否是湖北返回人员?是( )否( )
3.过去14天内是否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是( )否( )
4.过去14天内是否到过湖北或其他有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是( )否( )如选择是,注明停留地点停留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5.过去14天内是否接触湖北等疫区人员?是( )否( )
如选是,注明最后接触时间:年月日
我已认真阅读填写上述内容,并郑重承诺以上申报全面准确真实。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复核属实后盖章,出现弄虚作假或申报不实等不良现象,自愿接受处理。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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