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丽娟 易念宣
川江都市报记者 田明艳
4月9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共721件,其中投诉648件、举报73件,争议金额61.1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23万元;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受理、调处12315投诉举报720件,争议金额31.49万元,挽回金额28.54万元。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的消费者投诉内容中合同类问题占比最重,共计195件,占比30.09%。主要为婚庆定金、餐饮店定金问题,和新购房合同问题。此外,口罩价格和质量问题130件,占20.06%。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在今年第一季度对三件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的行为立案调查。其中:茜草某文具店销售侵犯“飘安”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次性使用口罩案、某药店店长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采购销售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案已调查终结,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酒城大道某婴幼儿童装店涉嫌销售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案正在调查中。
今年第一季度,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中,投诉热点集中在以下方面:白酒60件,占11.52%,消费者投诉内容主要为购买下单后商家未发货、店家开展商品活动后未按活动优惠执行等;乘用车30件,占5.76%,主要是家庭用车与4S店维修之间的合同纠纷;通普住宅23件,占4.41%,消费者投诉的内容主要是购房合同纠纷、购房定金问题和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方面的问题。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就今年第一季度处理12315投诉举报存在的问题,特对消费者发出警示(提示):一是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必须以书面资料为准;二是不轻易交纳现金(定金、诚意金、订金等),必须弄清楚购买对象的真实情况;如需办理贷款手续的,必须首先至银行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确认可以办理贷款的情形下,才能交纳定金等;三是注重收集和保留证据,必要时录音、录像。特别是经营者提供的宣传资料、图纸、影像宣传等;四是必须认真阅读合同、认购协议等需要自己确认的文件资料,核对清楚时间、地点、单价、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交房(物)期限、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等核心要素,同时核对书面材料与口头承诺必须一致,才能签字;五是谨慎选择预付款消费的经营者,且金额不宜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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