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倩 记者 袁小玉 蔺艳霜)记者6月15日从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提高金融政策直达性,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于日前发布三个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强化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政策,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6月5日,人行泸州市中心支行主持召开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系列政策,部署了全市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工作。
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主要对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免收罚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普惠小微贷款实行“应延尽延”,只要企业提出申请,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就应予以办理;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由企业与银行自主协商延期;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通过400亿元(全国)特殊目的工具,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
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人民银行使用4000亿元货币政策工具,按季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最新央行评级为1级至5级)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应不少于6个月。银行可要求企业提供稳岗承诺书,贷款期间,企业应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人民银行购买贷款后,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部分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相当于免费为放贷银行提供部分资金;各银行机构要提升信用贷款中长期授信额度,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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