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日报》7月18日报道,泸州市依托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危机干预。这是泸州市婚调工作的一大亮点,曾在全省妇联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如今,婚姻家庭呈现多样性、复杂化趋势,“头脑发热”式离婚愈发增多,难倒不少婚调工作者。为了挽救那些濒临破碎的婚姻,构建更多美满、和谐的婚姻家庭,泸州创新联合基层平台,与司法机构等形成合力,利用婚姻家庭指导中心为广大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指导、离婚和解、婚姻家庭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现已为上千个家庭提供及时、有效服务,调和率接近50%。此举可谓“及时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全市“婚调难”问题。
联动上下部门形成合力,用“活”基层平台资源。依靠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立泸州婚姻家庭指导中心,一改过去分散的婚调工作模式。一方面增加基层平台附加值,另一方面通过市县两级联动,增强部门协作,实现各项举措纵向层层落实。婚调工作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真正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
联动司法机构形成合力,用“活”法律婚调手段。面对一些棘手的家庭婚姻纠纷,普通婚调方式往往会失效。因此,泸州各级妇联及相关部门依托基层法庭、司法所等现有阵地,组织一批有调解经验、热心婚调的特邀调解员参与进来很有必要。这样一来,也使得婚调工作“有法可依”,更有公信力。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销申请。这一内容有利于降低非理性离婚率,防范因婚姻家庭纠纷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也是泸州创新婚调工作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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