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器官捐赠的相关办理手续
◎ 黄黎 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猛
为纪念鲁迅先生,作家臧克家在诗歌《有的人》中写道: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试想一下,当一个人过世后,如果他(她)的心脏还在跳动、肺部还在呼吸、肝脏还在排毒、肾脏还在工作……挽救他人的同时还能延续自己,是一件再美好不过的事情。
6月11日上午,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忠山院区在门诊大厅开展“6·11人体器官捐献”主题活动,泸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该院医护人员积极向现场市民宣传人体器官捐赠的相关知识。
“现在只是一个意向登记,捐献还需要直系亲属签字同意……”38岁的兰女士决定离世后捐出自己的器官。她拿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证书》说:“当自己离开人世时,还能帮助别人获得重生,这种积德行善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现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刘勇主治医生也在做登记。他表示,因工作原因,经常看到因为器官衰竭去世的病人,更能体会到器官捐献的重要性。“最理想的状态,一个人去世后,他(她)的器官可以挽救5个人的生命。作为一名医生,我希望直至生命的终点,还能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刘勇说。
据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吕沐瀚介绍,在国内,公民自愿器官捐献是器官移植供体来源的唯一合法途径,可捐献的人体器官包括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等。从全国的情况来看,目前人体器官移植的需求数量仍远远大于捐赠数量,约1:4左右,供需存在严重不平衡。近5年来,医院共完成捐献器官10余例,期待有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器官捐献的队伍中。
据了解, 器官捐献并无明确的年龄限制,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但从实际情况看,一般年龄越小的器官质量越高。“不少人是愿意死后捐献器官的,只是觉得没必要太早签字,事实上,当真正发生意外时,往往已经来不及了,最后给自己和家人留下遗憾。”吕沐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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