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水平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改革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根本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从源头治理腐败,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2008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是四川省第一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1年,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标志着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全省“一委(招监委)、两办(招监办和招管办)、一中心(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实现了“规则制定——规则执行——执行监督”的分离。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建设稳步推进,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规则、程序和监管制度。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拆分业务门类,按流程设置了进场登记——现场组织——结果评审——后续跟踪服务等近20项流程,变行业封闭式管理为流程开放式管理。机构设置也以流程为导向,实现了部门主导型向流程主导型转变,在流程上找不到先前职能部门的影子,切断了新成立的交易中心与原来部门连接的“脐带”,从而更彻底地实现 “管办分离”。2012年5月28日,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中不依法规决策、违反程序审批、越权审批、公布信息不实、随意变更信息、超越规定时限等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单位或部门的过错责任。
在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进改革,个人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继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优化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范围。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公共资源监管制度、机构设置、内部运行、隶属关系在全省、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优化行政监管体制,梳理各地各部门招投标有关规定,厘清政府部门行业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专业监督之间的权力界限、相互关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和监管执法体系;强化法纪监管,切实查处交易过程中各方的违法、违纪行为。
其次,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网络化运行,要把四川省的“天府阳光”系统真正建设成集信息发布、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网上监管于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和招标投标网络化,实现交易各方主体的有效隔断,堵塞监管漏洞,实现“科技反腐”。
再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监督和外部监督。针对影响特别重大、涉及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数额大、周期长的重大重点工程,成立监督小组或监督委员会,实行专门监督,跟踪监督。外部监督方面一直是我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薄弱环节,在提供通常的举报渠道,设立制度保护举报人安全和利益之外,应该适当探索建立在交易的组织环节和后期监管环节群众旁听、监审制度。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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