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眉山杜莉君德康诊所(原眉山德康诊所)地址变更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单位和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政策法规股据实反映。政策法规股电话:。
眉山杜莉君德康诊所由原地址(东坡区一环北路——号)变更为现地址(东坡区高灯南路——号),原地址不再保留。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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