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获悉,该局今年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取得新的成效。同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把环境准入关,守住环境底线。
该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凡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填报登记表并报环保部门备案管理,环保部门不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简化了环保手续,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前置手续,将并联审批落到实处,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业预审,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需要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即可。
同时,该局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对选址不合理、不符合区域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等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切实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刘继忠 本报记者 苏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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