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 本报记者 黄海波 文/图
视频描述:
年1月日下午3点分,在眉山城区诗碑广场,一位行人不顾来往车辆所带来的危险,横穿马路。同样,1月日上午9点分,在杭州路,一位市民不仅从容不迫地横穿几米宽的行车道,而且翻越中间隔离带,她看到后方有出租车开过,还招手打车,场景十分危险。
安全提醒:
行人横穿马路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对自身的安全构成威胁,也可能由于乱穿马路而妨碍正常的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从而引发车辆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发生无可挽回的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作为交通参与者,人人都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的行为不仅给自己造成生命危险,更有可能危害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交通规则的点滴做起,合力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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