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海波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的要求越来越高,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市环保局在日常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近日,记者专访了市环保局局长钟建国。
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环保责任……钟建国表示,近年来,全市环保部门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制度设计、加快补齐短板、守住环境底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逐步好转,促进了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约束。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防控,推行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加快淘汰造纸、食品、建材、钢铁、氮肥等行业落后产能。加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加快取缔“散乱污”企业。加快推进煤改气,中心城区及五县城全面禁止燃煤。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行动,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淘汰“黄标车”。强化陶瓷、水泥等工业粉尘治理,控制加油站、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和生物质露天禁烧。严格实行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的道路保洁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完善会商与应急预警联动。
加强生态保护,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地的转移支付力度。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鼓励区(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生态细胞工程、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充分发挥眉山城区环保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县城开展创建。
强化环保责任,完善环境法制。推动《眉山市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眉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试行)》落地落实,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落实市级河长34名,建立6名市级领导包县(区)包案督导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和18名市级领导挂牌督办30个突出环境问题。完善环境法治建设,逐步建立地方环保法规体系。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6年眉山市重度污染天数同比2015年减少9天,是四川省AQI指数六项指标全面下降的唯一地级市。据钟建国介绍,“2017年1至6月,全市PM10、PM2.5同比下降2.42%、6.17%,眉山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28天,较去年同期增加5天,优良率70.2%,较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全市纳入国省考核的断面中,水质优良率为12.5%,与去年同比持平。岷江干流眉山段水质出境断面水质有较大提升,由2015年的V类变为Ⅳ类,且优于入境断面水质,青衣江常年保持优良。建成国家级生态县1个、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县2个、生态乡镇39个、生态村45个,眉山城区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逐步改善。”
2016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9件,处罚金额423万元;2017年1至6月,全市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1件,处罚金额50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3件,实施限产、停产5件,行政拘留13人,逮捕2人,党纪政纪处分20人,警示约谈或诫勉谈话33人。
钟建国表示,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聚焦问题抓整改。聚焦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和省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一抓到底,严格逗硬,问题不解决,绝不罢手。挂牌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分析,对进度滞后的,采取专函督办、领导约谈等方式及时提醒,切实传导整改压力,确保不整改到位不摘牌。
统筹协调强配合。环保部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问题整改过程中,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要当好先锋、打好头阵,动真碰硬、真抓实干,以等不得的使命感、拖不得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逗硬奖惩重追究。把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尤其是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作为县(区)、部门、园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考核加减分,与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同时监察机关将加强问责追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一批,绝不姑息迁就。
严管重罚保安全。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严打态势,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对偷排、漏排、超排、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顶格处罚。坚决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眉山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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