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
本报讯(李英 见习记者 雷同 文/图)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总体平稳、有序,坚决遏制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反弹趋势,按照省、市相关部署,3月2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出动20余名警力,在东坡区永寿镇开展了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该大队依托检查卡点严格检查的同时,组织执法小分队和巡逻小组,以固定查缉和流动巡逻检查的方式,形成严密的管控网络,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做到管控网络内一个不漏掉,一个不放过。当天中午,在东坡区永寿镇文昌路88号附近,摩托车驾驶员徐某某经酒精测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7毫克每100毫升,涉嫌饮酒驾驶,且所驾驶车辆7年未经安全检测。民警依法暂扣徐某某车辆,并将徐某某带回大队进行后续处理。结合徐某某案例,民警现场为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普法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至80毫克每100毫升就属于饮酒驾驶,为了自身安全,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此次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全面,深入基层,覆盖面广,有效维护了眉山市道路交通秩序。“我们严格落实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查处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对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绝、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或者袭击执勤民警的,将依法果断处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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