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允浩)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东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机构改革结果,近日,东坡区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重新确认,并面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东坡区此次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包括区政府办等49个法定行政机关,区气象局、区残联、苏祠派出所、通惠派出所、大石桥派出所等2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东坡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水政监察大队等5个依法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单位。
据悉,东坡区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旨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全区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推荐
原眉山稻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用房房地产拍卖公告 眉东资拍〔2020〕2号
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东坡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托,眉山市东坡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
眉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眉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