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熊蔚 记者 雷卓鸣)前不久,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12345转来“彭山区银林御景湾小区车位出租价格偏高”的投诉。
经调查,该区银林御景湾地下停车位产权属开发商四川银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区分公司所有,根据现有价格监管的法律法规,该公司车位格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即开发商可自主定价,但开发商车位出租价格未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该行为违反了《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整改。5月5日,彭山区市场监管局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并宣传相关政策,投诉人表示满意。
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整合后,新划入了处理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职责。此次价格投诉处理工作,是彭山区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后的首例价格投诉,彭山区市场监管局今后将严格履行机改后的职能职责,围绕收费、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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