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楠 记者 郭侨)近日,仁寿法院执行干警深夜奔赴成都,强制执行一名“老赖”,从凌晨3点开始,经过近4个小时的辛苦工作,成功执结该案件。
据了解,2016年3月,被执行人叶某在小区与申请执行人魏某发生打斗,叶某将魏某的脸部、颈部等部位砍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被法院判决赔偿魏某各项损失共计21333.5元。判决后,叶某一直下落不明,经法院查控显示叶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境。
某晚11点,已经休息的曾姓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魏某的电话,电话中魏某声称躲避执行近一年的叶某已回成都。挂断电话后,该法官马上联系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上级领导迅速作出安排,立即赶往叶某在成都的住处。
到达叶某住处后,执行干警3次示明身份,叶某一直拒不开门,直到法官联系了开锁师傅准备强行开锁后,叶某才把门打开。开门后,执行法官再次示明身份后向叶某说明了来意,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并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但叶某极不配合。经过执行法官的多番劝导,叶某依然态度坚决,声称自己没钱。
发现无法与叶某讲通道理后,执行干警向其宣读了搜查令,并对其人身和住处进行了搜查。搜查结果显示,叶某有多张银行卡和一把轿车钥匙。因叶某属于明显有履行能力而躲避履行的情形,经请示,执行干警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并扣押叶某所有的轿车一辆。
看到法院动了真格,态度强硬的叶某才软下来,连忙表示,愿意赔偿。10分钟后,叶某的前妻董某带来了两万多元现金,现场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魏某,了结了这起人格权纠纷。
又讯 近日,仁寿法院执行法官,远赴乐山市峨边县强制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对“老赖”进行了罚款。
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罗某应于2016年10月前偿还谢某的本金及利息共计8000元。借款金额不大,且被执行人罗某完全具有偿还能力,但罗某依仗自己远在峨边县,便一再拖延履行。申请执行人无可奈何之下,向仁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罗某到法院解决此事。最初,罗某推脱自己事务繁忙,后来直接向法官叫嚣:“我来不了,要我还钱没门!法院找得到我我就还!”针对罗某如此行为,执行法官对此案的执行计划做出了调整,在了解到罗某在峨边县经营一家药店后,确定了罗某的具体位置,立马远赴峨边县,开展执行工作。法院依法对其出具了罚款决定书,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并支付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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