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推行‘四议两公开\’后,村里有什么重大事情,村民都要参与决策。村民不同意,就不能实施,这样做既打消了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还让村民自己当家作主,大家都很满意。”8月23日,仁寿县青岗乡汤家村2组村民王国正一边参与村上道路的环境保洁工作一边感慨道。
王国正说,村上道路的环境保洁是通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后形成的,“村民知道自己有义务参与环境保护,所以村里的环境卫生很到位。在我看来,只要大家心齐,就没什么难事了。”
近年来,青岗乡充分利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主阵地,对村集体资产处置、公路建设、渠系维护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研究必须经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同时,实行决议和实施结果“两公开”,乡纪委把公开工作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不公开、假公开、乱公开行为严查重处,这样的方式受到村民的高度认可。
今年3月,汤家村党支部提出硬化2组道路的提议。村两委一班人围绕提议,及时进行调研,实地走访,研讨可行性及实施方案。很快,村“两委”达成一致意见。3月底,村“两委”召集在家党员召开大会,共同研究道路建设方案,形成由村民自筹资金,成立监督小组、财务管理小组、质量验收小组的共识。随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经大家一致同意后,在村办公室等多处张贴决议和结果公示。
“2组道路硬化工程顺利启动,关键是从提议到决策、实施都听取了村民的正确意见,因此大家都积极拥护,3天时间就筹集齐了所需的资金,一个月就建设完工。”汤家村党支部书记吕建国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仅让我们的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阶,还让干群关系更加亲密了,对推动村上各项工作的开展十分有利。”
青岗乡在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切实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全部交给村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使广大村民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据了解,该乡自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6件,硬化村、组道路12公里,维修渠道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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