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亚洁 记者 郭侨)5月16日,仁寿法院在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吴某某、邹某某依法进行司法拘留过程中,考虑其实际情况,采取了司法拘留吴某某,留邹某某照顾其年幼的儿子和年迈的母亲,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关怀,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廖某某、郭某某系夫妻,被执行人吴某某、邹某某系夫妻。2013年7月12日,二原告将20万元出借给二被告;同年10月12日,二被告再次向二原告借款15万元。在约定期内,二被告共计向二原告支付了利息99000元,之后直至两笔款项均已到约定还款期限,二被告仍拒绝还款。仁寿法院经审理,作出“被告吴某某、邹某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廖某某、郭某某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的判决。判决后吴某某、邹某某拒绝执行判决,在多次的调解过程中,均承诺会偿还欠款,但截止到2018年5月15日两人仍未执行。
5月16日,仁寿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乐山市某地找到被执行人吴某某、邹某某,出具搜查令后,执行组在现场搜查出现金1175元。考虑到吴某某与邹某某的母亲患病,无法独自照顾他们4岁的儿子,执行组将吴某某带回法院,留下邹某某回乐山市区照顾其儿子和母亲,并从1175元中扣出175元作为邹某某回城路费和餐饮费,剩余1000元全数交给了申请执行人郭某某。
将吴某某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吴某某一直声称自己无法偿还欠款,仁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续将对吴某某、邹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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