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隆安县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来抓,积极作为,有效履职,取得明显成效。12月4日,隆安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在乔建镇龙尧村易地扶贫搬迁在建工程、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县城生活饮用水供应异常事件及“美丽隆安·清洁乡村”活动工作中,因个别单位、个人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强、作风不实的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进行问责,分别给予7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两个乡镇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立案调查1人,追究其政纪责任;警示、诫勉谈话5人;约谈2人;免职3人的处分。
今年以来,隆安县坚持监督检查不间断,执纪问责不手软,改进作风不放松,确保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该县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隆安县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县领导提要求、部署工作、带队检查,进一步巩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该县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来抓,及时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及时回应媒体和群众关切,做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露头就打、有苗头就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打消侥幸心理,不敢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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