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一条消息在网上流传:一个出生才几天的女婴被遗弃在绵阳安县花荄雍峙村一偏僻竹林里,一位80多岁的老人发现后立即回村喊人来救援,但就在他离开的半个小时里,女婴被两条野狗咬死。
这条消息出现在微博上几小时之后,实名认证的安县宣传部和安县公安官方微博先后作出回应:“警方已经就该事件展开调查工作”。
发现婴儿的村民是刘忠明。在他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当时婴儿被丢弃的现场——村道旁的竹林,这里距离住家户300米左右。刘忠明指着地上一件粉红色的小被子说:“那就是当时包婴儿的(被子)。”
事情发生在3月17日上午,当时刘忠明正在油菜地里干活,突然听见一阵婴儿的哭声,便在这竹林边看见两条大狗,其中一只口里正叼着一个婴儿。看见有人来了,狗叼着婴儿就跑走了。
“由于不知道是谁家丢弃的孩子,所以也没有去管这件事。”刘忠明说,自己是最近和别人聊天时顺便提起,才觉得此事严重。
村里的人都认为,被叼走的是个弃婴,丢弃孩子的人太没人性。
记者来到了花荄派出所,所长周强说,派出所最近没有接到相关报案,所里也和雍峙村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联系,目前还在核实情况。至于刘忠明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还有待警方进一步核实。
听了记者介绍的情况,绵阳一位老刑警对此事发表了个人看法:单纯从刘忠明口述的情况看,还不能判断这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也不能证明这一定是个“弃婴”。是否立案应以警方调查所得的证据为准,调查应该由警方主导,计生部门协助调查。
成都律师徐杉认为,目前说是弃婴还为时尚早,婴儿的来源决定事件的性质。如果是被人故意丢弃的,那么丢弃婴儿的人就涉嫌遗弃和故意杀人。明知婴儿毫无自理能力,还将其放在僻静的地方导致婴儿死亡,这是一个正常人可依据逻辑判断出来的,但放任这种结果,就应被视为间接故意。
徐杉说,如果村民听到消息后向警方报案,或许警方可以尽快查实真相,阻止事情向更坏的方向发展。但目前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警方也没接到报案,村民也应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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