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新韬通讯员陆洋
农历小年的第二天,腊月的晨雾让深冬的早晨变得特别湿冷。隆安县法院少年法庭却早早地忙碌了起来:法院法官忙着把法庭布置成一个座谈会现场,为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宣判和帮教工作做准备。
这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小金是个聋哑人,因为其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小金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由于小金的父母不在身边,加之其先天身体缺陷,所以小金常遭到村里同龄孩子的嘲笑和欺负,而他又不能把心里的苦恼说出来。渐渐的,小金变得内向、急躁、叛逆,顶撞爷爷奶奶,还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
2014年暑假,从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的小金回到村子。小金爱好机械修理,对摩托车特别感兴趣,但是因为家庭困难,买不起摩托车。于是,坏习惯作祟,小金在村里竟把两辆摩托车偷回了家,藏在自家地下室里拆解研究。毕竟纸包不住火,接到报警后,民警在小金家里查获了赃车,小金被带进了看守所。
在了解到小金的特殊情况和案情后,隆安县法院领导、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岗”的法官们,决定遵循对未成年被告人 “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依法审判,并从小金的教育、心理矫正和未来发展出发,对小金进行重点帮扶,确保他能回归社会。
为减轻小金的心理压力,法院改变了法庭的布局,并将小金的父母请来,还邀请来学校的手语老师为他做翻译。
法院审判法官向小金宣读判决书时,语气温婉,通俗易懂,就像长辈和晚辈之间的谈心,让人感到特别温馨。小金认真看着老师翻译,频频点头,眼神中露出悔恨和自责。在知道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还有20天就能回家时,小金兴奋得坐直了身体,咿咿呀呀地比画着,高兴得直点头。小金的父母也很激动,表示很感谢法院能对小金从宽处理。宣判后,法官还教育小金要好好做人,勉励他继续学习,孝敬爷爷奶奶。
宣判后,法院领导和“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及小金一家进行座谈。院领导语重心长地告诉小金,要珍惜法院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吸取教训,继续学习,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孝敬长辈,尊重老师,培养阳光向上的积极心态,处事三思而后行,法院会一直关心他的生活和学习,叮嘱小金父母要多关心小金,给予小金更多的关爱。
法院还联系县残联和县职业学校,表示如果小金愿意学修理,法院可以为他提供帮助。最后,法院法官向小金赠送了文具和书籍,小金双手接过法院的礼物,用模糊的发音大声地说:“谢谢你!”
此时,审判庭外,冬日的暖阳已经洒满大地,驱散了晨雾,带来了久违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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