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隆安县法院对该县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强制执行,震慑了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当事人,达到“执行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4年,该院一审宣判备受社会关注的“砍蕉”案,涉案的3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共同赔偿18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4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多数当事人持观望心态,只有少部分人履行。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其中的6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对每名被执行人的困难进行问询,耐心做好被执行人及家属的释法析理工作,从情理法三方面劝说要自动履行义务。经过敦促,有的被执行人被说服,同意尽全力筹集赔偿款。对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该院遂依法对其人身、住所进行搜查,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点、查封、扣押。当天,共执结标的12万余元,扣押车辆4辆。迫于执行压力,另外4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5万多元。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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